利佩茨克州投资基金

区域投资基金是利佩茨克地区预算的一部分,可用于在利佩茨克地区按照公私合营合作原则实施项目。

区域投资基金的预算拨款额由该地区关于下一财政年度和规划期间的预算法规定。

为实施已通过甄选程序的项目提供区域投资基金的预算拨款。

区域投资基金的预算拨款以下列形式提供:

  1. 对利佩茨克州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项目进行预算投资,或者对地方预算进行补贴,用于市财产基建项目的共同融资,预算投资由地方预算拨款;
  2. 在特许经营协议范围内设立的利佩茨克州国有资产建设项目预算投资的实施,或者对市政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共同融资的地方预算给予补贴,特许经营协议下的地方预算采用预算内投资;
  3. 为利佩茨克地区公共财产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工作拨款,或用于为市政财产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的地方预算拨款;
  4. 为利佩茨克地区公共财产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工作拨款,这些文件应在特许协议或补贴地方预算的基础上建立,或用于为在特许协议下建立的市政财产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的编制地方预算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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